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民生领域推出两项创新举措: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整合资源实现“只进一扇门,办成所有事”,兴安盟司法局则从细微处着手,用“亮灯工程”温暖群众回家路,共同勾勒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。
在包头市,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成为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一步。中心打破传统部门壁垒,将法律援助、法律咨询、公证办理、人民调解、司法鉴定指引等多项职能整合到统一平台。办事群众只需踏进服务中心大门,即可通过智能导引系统或前台工作人员,获得全流程、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指引。这种“一站式”服务模式不仅大幅节省群众时间成本,还通过内部流转机制提高了事项办结效率,真正实现了从“多头跑”到“一窗办”的转变,让法治惠民落到实处。
与此在兴安盟,司法局的关注点延伸到了群众生活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发现,部分社区及偏远村落的夜间照明设施不足,给居民晚间出行带来安全隐患。司法局主动协调相关部门,筹措资金,在关键路段安装新型太阳能路灯。这些路灯不仅节能环保,更照亮了居民晚归的道路,也温暖了群众的心。这项看似与司法不直接相关的举措,恰恰体现了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“主动作为、延伸服务”的理念——法治建设不仅要解决法律问题,更要关注民生需求,营造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两地的实践看似侧重不同,实则内核相通:包头以“集成化”提升服务效能,兴安盟以“精细化”彰显人文关怀,共同诠释了“司法为民”的深刻内涵。它们表明,公共法律服务不仅要解决法律诉求,更应主动发现并回应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角落。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有望将这种“一站式+精准化”的服务模式推广至更多领域,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生活幸福感。